关于报送2023年减免税进口产品
购置计划的通知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:
为做好2023年减免税进口产品的购置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根据教育系统进口产品享受海关减免税的政策,为使我校2023年采购的进口产品继续享受进口产品的减免税优惠,节约购置成本,请各学院提前规划申报2023年减免税进口产品拟购置计划。具体要求:按照财政部和工信部《关于印发<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>(2021年版)的通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>》要求,相关学院(或科研课题、项目负责人)提前拟定2023年度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或教师科研、项目经费中拟购置的进口产品方案,并编制2023年减免税进口产品拟购置计划,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填写附表。需避免因计划不周,而导致进口产品减免税采购额度不够、或未向海关备案造成无法及时完成采购的情况发生。
材料报送时间:
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(各学院领导签名和盖章)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科教设备管理科(行政楼337办公室),电子版发送至钉钉。联系人:申巍
联系电话:15026323830
附件:2023年减免税进口产品购置计划表
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
2021年12月18日